按照《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》规定,从事对外劳务合作,应当按照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,经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,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。
1、我市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劳务中介企业有:
(共4家,排名不分先后)
江苏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江苏五湖人力资源有限公司
南通国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
海安市兴达劳务信息有限公司
2、我市境外承包工程项目已在商务部门备案的企业有:
(共5家,排名不分先后)
江苏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南通苏中建设有限公司
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
江苏鹏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
(以上企业名单会根据实际情况增减,敬请及时关注)